企业服务
(工商、财税、法律服务)电信业务
(基础电信、增值电信业务、外资电信业务、年检)文化产品
(文网文、游戏资质、营业演出)知识产权
(商标、著作权、专利)行业资质审批
(游戏、电商、直播、出版行业、医药行业、影视、人力、拍卖、商业特许)企业认证
(双软高新、网站认证、管理体系)工商服务
财税服务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外商投资电信业务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游戏运营必备资质
文化活动经营
游戏行业
电商行业
直播行业
微信小程序
双软认证
高新认证
网站认证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是由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
未经批准而经营范围内活动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从事非法出版活动的主要设备,专用工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哪些需要办理
1. 文化传媒企业、影视类企业;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影视公司;
2. 拍摄微电影,要上架平台;如:爱奇艺、腾讯;
3.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4. 从事专题制作、专栏制作、综艺制作、动画片制作、广播剧制作、电视剧等广播电视;
5. 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
二、办理条件
1. 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2. 股权中没有外资(需要追溯股权);
3.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4. 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办理材料
1. 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及简历;
2. 3个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管理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原件及简历;
3. 3名管理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4.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和公司章程;
5. 股东不可以有外资;
6. 办公场地租赁协议及房屋产权证明等。
我们可以全程提供办理服务,如公司注册、人员提供等,可加急办理。
咨询电话:010-53395532
投诉电话:18911083460(微信同号)
Copyright © 2004 - 2016 zhuodat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版权所有:北京卓达天下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14947号 京ICP证160610号 | 技术支持:北京金幄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