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仅限经营类电子商务) 。
- 2)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不含经营类电子商务): 交易处理业务、网络/垫资设备数据处理业务、电子数据交换业务。
- “交易处理业务”是指办理各种银行业务、股票买卖、票务买卖、拍卖商品买卖、费用支付等。
- “网络/电子设备数据处理业务”是指通过通信网络传送,对连接到通信网络的电子设备进行控制和数据处理的业务。
- “电子数据交换业务”,是一种把贸易或其它行政事务有关的信息和数据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形成结构化的事务处理数据,通过通信网络在有关用户的计算机之间进行交换和自动处理,完成贸易或其它行政事务的业务。
- 如:从事网上商城、物联网交易、平台交易、P2P交易的企业需办理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