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站内容需符合互联网药品信息申办要求(可将网站给予我公司技术人员审核)
2) 网站后台登陆地址、登陆账号、密码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网站域名证书
5)2名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等
6)其他申请材料。
免费咨询热线:400-006-1900
企业服务
(工商、财税、法律服务)电信业务
(基础电信、增值电信业务、外资电信业务、年检)文化产品
(文网文、游戏资质、营业演出)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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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电商、直播、出版行业、医药行业、影视、人力、拍卖、商业特许)企业认证
(双软高新、网站认证、管理体系)工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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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游戏运营必备资质
文化活动经营
游戏行业
电商行业
直播行业
微信小程序
双软认证
高新认证
网站认证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是将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的服务活动合法化、规范化的一种法律许可形式。
1)网站内容需符合互联网药品信息申办要求(可将网站给予我公司技术人员审核)
2) 网站后台登陆地址、登陆账号、密码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网站域名证书
5)2名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等
6)其他申请材料。
免费咨询热线:400-006-1900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未取得或者超出有效期使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其停止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
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1、技术方案
(完成审批所需的所有技术方案、运营计划、业务发展、管理措施等材料)
2、工商注册
(可帮助企业提供注册地址、验资报告等)
3、网站相关
(可帮助企业完成域名购买、服务器租用、网站开发、域名备案等)
4、人员派遣
(可帮助企业完成相关人员派遣、文件使用等)
1)营业执照副本及网站域名证书。
2)栏目设置说明。
3)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及简历。
4)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5)食药监管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6)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7)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前期咨询
签订合同
准备资料
提交申请
审批受理
取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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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1891108346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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